纸引未来网讯 据人民法院公告网信息,吉林省德惠市人民法院于2020年3月27日裁定受理吉林泉德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长春市金都清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吉林泉德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管理人。
吉林泉德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是山东泉林集团投资的占股超过60%的主要下属企业之一,泉林占股68.61%。2019年11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被执行人山东泉林集团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山东泉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吉林泉德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66000万元股权进行司法网络拍卖,后拍卖终止。
2019年10月19日,《人民法院报》、人民法院公告网以及高唐县人民法院同时发布了关于高唐县金城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对山东泉林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的公告。法院官宣:山东泉林集团进入破产重整流程
资料显示,吉林泉德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一期)投资31亿元,建设内容包括制浆车间、生活用纸车间、有机肥生产车间、秸秆饲料车间、原料库及自备电站、污水处理站、储水池等生产生活设施,构筑物总面积75.81万平方米。
所有吉林泉德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0年5月31日前,向吉林泉德秸秆综合利用有限公司管理人(通信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996号B座18层;联系人:周女士、王先生;联系电话:19997180840,19997180846)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吉林省德惠市人民法院定于2020年6月12日9时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方式可采取现场会议或网络会议,管理人将在会议召开15日前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者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