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布的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和验收工作主要由所在省辖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并对企业出具审核验收意见,省生态环境厅将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抽选部分企业直接开展评估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具体名单如下:
郑州八方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河南省新密市华强纸业有限公司
郑州永光纸业有限公司
郑州东鑫纸业有限公司
郑州昶隆纸业有限公司
新密市汇丰纸业有限公司
郑州鸿丰纸业有限公司
郑州华丰工贸纸业有限公司
河南文达印刷公司
郑州复兴纸业有限公司
河南中峰集团纸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奥博纸业有限公司
辉县市佳怡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辉县市造纸总厂一分厂
新乡市腾飞纸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新乡鸿达纸业有限公司
河南新乡鸿泰纸业有限公司
河南兴泰纸业有限公司
河南天虹纸业有限责任公司
长葛市大阳纸业有限公司
河南金宏印业有限公司
许昌永昌印务有限公司
邓州市华鑫纸业有限公司
河南华兴纸业有限公司
驻马店市白云纸业有限公司
泌阳县永辉纸业有限公司
平舆中南纸业有限公司
根据文件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在文件发布之日起1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2个月内,自行或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协助开展审核工作,并将咨询机构基本资料和与咨询机构签订的技术服务合同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
同时,企业通过中期评估后确定的清洁生产审核重点、目标及方案,不得无故变更、删除、拖延实施,重点清洁生产方案确因实施周期较长等客观原因无法完成或延期完成的,企业至少应于要求的验收时间节点前3个月提出方案变更或延期验收申请,在市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备案。
文件提出,考虑新冠肺炎疫情对企业造成的实际影响,2019年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验收时间推迟至2020年10月底。本次公布的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2020年12月底前完成中期评估,2021年6月底前完成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