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抽查覆盖了昆明、曲靖、玉溪、红河、文山等12个州市共275家企业生产、销售的300批次样品,有22批次样品不合格,主要集中在容器、复合膜、复合袋中,不合格项目涉及感官指标、跌落性能、抗压强度、铅、乙醛含量、产品标识信息等6项指标。其中,云南帅益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树包塔本色高级精品纸杯、石林金顺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聚酯无汽饮料瓶、昆明米乐商贸有限公司纸制品分公司生产的一次性纸杯、昆明斌欢塑料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聚酯瓶坯,综合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有的劣质纸杯采用再生聚乙烯,在再加工过程中会产生裂解变化,产生有害化合物,在使用中更易向水中迁移。在这次抽查的275家企业中,254家抽查样品全部合格,企业抽查合格率为92.36%。在抽查的300批次样品中,278批次样品合格,抽查合格率为92.67%,不合格发现率为7.33%。对这次抽查不合格的产品及企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移交企业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处理,并督促企业限期改正。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在选购用塑料包装的食品时,一定要到正规商场或超市选购,选购时,注意商标、图标必须印刷清晰,无脱墨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