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要约收购尚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有关部门审查通过。目前金光纸业提交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材料已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受理,审查工作尚在进行之中,因此无法自披露前次《关于要约收购的进展公告》之日起30日内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2020年1月6日,博汇纸业实际控制人杨延良先生及其配偶李秀荣女士与金光纸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控股股东博汇集团100%股权。
2020年1月8日,博汇纸业披露了金光纸业出具的《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及《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的提示性公告》。
博汇纸业称,本次要约收购是金光纸业履行通过控股子公司宁波亚洲纸管纸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管箱”)已持有公司20.00%股份及受让博汇集团100.00%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公司28.84%股份后拥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超过30%而触发的法定要约收购义务,向公司除收购人控股子公司宁波管箱及博汇集团之外的其他所有持有公司上市流通普通股(A股)股东发出的全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不以终止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
宁波管箱质押1.4亿股
博汇纸业6月1日晚间公告表示接到宁波管箱的通知,将其所持公司的1.4亿股进行了质押。截止该公告日,宁波管箱持有博汇纸业公司股份数量为2.67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本次质押后,宁波管箱累计质押数量为1.56亿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58.35%,占公司总股本的11.67%,剩余未质押股份数量为1.11亿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