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凌晨,南宁、长沙两地执法人员分成8个行动小组,在广西防城港、湖南湘潭等地同步开展收网行动。当日,以胡某某为首的涉嫌走私固体废物犯罪团伙被端。
经初步查明,湖南某丰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某某在明知我国禁止“洋垃圾”进境的情况下,仍从印尼、菲律宾等国采购含锌固体废物,通过伪报品名方式从广西防城港、广东广州等地走私入境。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该团伙涉嫌走私进口固体废物234吨,经鉴定均为含锌冶炼渣,属于我国明令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严厉打击走私洋垃圾进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9月1日实施
据办案民警介绍,胡某某从事矿产品进出口业务多年,熟知《固体废物法》相关规定,也对国家关于“含锌类等固体废物”的监管政策掌握透彻,在明知相关元素超标或者含锌比例不达标的情况下,为了牟利,仍然将含锌固体废物走私进境并加工销售,危害生态环境和人民身体健康。
2020年9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正式施行,海关缉私部门将持续关注并严厉打击走私洋垃圾进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