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2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河南省新乡鸿达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达纸业)的申请裁定受理其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鸿达纸业资产总额122279124.9元,负债总额697199697.59元,资产负债率570.17%。本院认为,经管理人进行清算,鸿达公司现已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符合法律规定的破产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9月9日裁定宣告河南省新乡鸿达纸业有限公司破产。
公开资料显示,河南省新乡鸿达纸业有限公司,位于新乡市东郊古固寨镇。企业始建于1976年,2000年改制为股份制企业。公司以麦草和废纸为主要原料,主导产品度瓦楞原纸,年生产能力2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