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显示,岳阳林纸的主营业务是机制纸、商品浆的生产、销售及林业经营。主要产品是商品浆板、包装用纸、印刷用纸、工业用纸等。
具体来看,经查明,2020年,岳阳林纸在无交易实质的情况下,通过月初转出、月末归还的方式多次向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格林纸)提供资金,构成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中,单日最高发生额2亿元,单日最高余额5.53亿元,月均占用2.58亿元,资金占用发生金额累计达30.93亿元,占上市公司上一年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7.45%。上述占用资金已于2020年12月全部偿还,期末无资金占用余额。
上交所表示,岳阳林纸在无交易实质的情况下,通过月初转出、月末归还的方式多次向控股股东泰格林纸提供借款,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
对于泰格林纸,上交所认为,其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利用其对公司的控制地位损害公司的独立性,未能确保公司依法合规运营,对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
上交所还通报批评了岳阳林纸的时任董事长黄欣、叶蒙,时任总经理李战,时任财务总监钟秋生,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易兰锴。上交所称,黄欣、叶蒙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李战作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的主要人员,钟秋生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易兰锴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相关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其中,黄欣曾提出异议称,根据上级组织安排,其在2020年1月8日即辞去董事长职务,2020年中仅有4个交易日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与公司后续发生的资金占用无直接关系。此外,在还款过程中,其通过实际控制人提供支持,采取补救措施,恳请不予通报批评。
对于黄欣提出的上述申辩理由,上交所经审议后认为不能成立。一是黄欣确在2020年1月8日即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但经后续核实,在其任期内,公司2020年资金占用的发生金额为8000万元,所涉金额较大。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黄欣未能保证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及规范运作,应当承担相应责任。二是对于黄欣积极采取整改措施,推动占用资金年末全部归还、期末无资金占用余额,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违规的不良影响的情形,本次纪律处分已酌情予以考虑。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岳阳林纸已有多位高管辞职,据记者统计,包括两位董事、两位副总经理、一位监事、一位证券事务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