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起案例为山东泉林集团等二十三家企业合并破产重整案。该案系我省目前负债规模最大的重整案件,债权金额达460亿余元,涉及各类债权人近1.4万家。该案通过设计小额债权清偿方案、债转股方案提高债权人综合受偿率,通过法治化思路处置非重整资产成功破解偿债资金短缺难题,通过制定“破产重整+批量转让”总体债务解决方案及时斩断担保圈,有效维护了地区金融稳定。
第2起为山东贵和纸业集团等十二家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该案系市场化选任破产管理人的典型案例。该案中,管理人系由债权人代表等组成的管理人选任委员会,采用市场化模式选任产生,充分尊重了债权人意思自治,有效维护了债权人合法权益。
01、山东泉林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合并破产重整案
关键词
对症施方斩断担保圈委托经营府院联动
基本案情
泉林集团是以秸秆浆制品和秸秆源黄腐酸为主导产品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集团,核心技术较好解决了“秸秆处理”世界难题,“一根秸秆、两种产品”系业内独特模式,拥有本色用纸、环保餐盒、黄腐酸等核心产品及热电、环保、印刷、餐饮服务等其他多个产业板块。企业于1989年登记注册并于2000年完成改制,2017年以来,由于决策失误、过度举债、管理混乱、深陷担保圈等原因,企业资金链彻底断裂,陷入资不抵债困境。高唐法院于2019年10月30日裁定泉林集团破产重整,2019年11月27日裁定泉林集团和其二十二家关联公司(合称泉林系公司)合并重整,采用“现金+债转股+引入重整投资人”模式,重整计划草案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分组审议表决通过后,高唐法院于2021年10月8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泉林系公司合并重整取得阶段性成功。
典型意义
该案系山东省境内目前负债规模最大的重整案件,债权金额达460亿余元,涉及各类债权人近14000家,存在巨大的维稳风险和极易外溢的金融风险。该案通过设计小额债权清偿方案、债转股方案提高债权人综合受偿率及邀请金融机构债权人参与重整计划草案重大事项研究确定过程等举措,成功破解重整计划表决通过难题。通过法治化思路处置非重整资产,为企业取得19亿余元偿债资金,成功破解偿债资金极为短缺难题。通过网络技术召开债权人会议、发布通知公告、与意向投资人谈判磋商、公示职工债权,成功破解疫情及舆情难题。通过审计分析、专项调查和解释沟通,成功破解利益相关方对敏感问题不断质疑的难题,有效避免了负面舆情的发生。通过制定“破产重整+批量转让”总体债务解决方案,在甄别担保圈企业优劣基础上测算担保圈熔断对价,通过重整程序受偿,剩余债权批量转让资产公司,由资产公司重组担保债务,及时斩断担保圈,以最小代价换取了最大范围担保圈熔断,成功破解了区域金融风险难题。通过探索实施委托经营,成功破解维护生产经营稳定难题,确保职工、供应商和销售客户等群体稳定,为重整计划后续执行提供有力支撑。通过落实落细府院联动机制,成功破解重整期间稳定难题,实现重整期间企业生产经营稳定、职工队伍稳定、债权人情绪稳定和社会舆情稳定,在国内大型重整案件中尚属少见,取得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02、山东贵和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
关键词
市场化选任个人担保债务豁免破产不停产
基本案情
山东贵和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二家公司(以下简称贵和集团)是以造纸为核心的大型民营集团企业,涉及民生供热污水处理、造纸业、化工三大板块。因受互保企业牵连,加之市场周期性低迷、疫情等原因陷入困境,于2020年7月份由淄博中院裁定受理进入重整程序。重整程序中,淄博中院批准贵和集团继续生产经营,并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营业,有效稳定了职工队伍和上下游市场。贵和集团债权人数超5000家,金融债权超过20家,针对重整程序中的合并重整范围、审计评估结果、重整投资人招募、共益债务等诸多难题,淄博中院先后组织召开三场大型听证会和多场小型听证会,为债务人、债权人充分沟通搭建了良好平台,为重整计划草案的制定夯实了基础。贵和集团体量较大,淄博中院借助常态府院联动机制,最终确定由政府平台与贵和集团核心业务团队专项组作为重整投资人。2020年11月份,贵和集团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一次性表决通过包括重整计划在内的所有议案。淄博中院2021年12月31日,贵和集团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重整程序终结。
典型意义
一是市场化选任破产管理人。该案管理人系由债权人代表等组成的管理人选任委员会,采用市场化模式选任产生。该案管理人勤勉尽职,忠实执行职务,从贵和集团进入重整程序,到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重整计划,仅历时4个多月,创淄博重整案件办案时限最短。淄博中院于2020年发布的《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是全国法院第一个、也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明确赋予债权人参与管理人选任的规范性文件,该做法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中“债权人是否有权选任管理人”的倡导性要求相符,在2021年全国人大企业破产法执法检查活动中获得肯定。二是企业家个人担保债务依法豁免取得实质性突破。贵和集团原实际控制人、高管及公司员工合计16人为贵和集团担保金融债务约18亿元。淄博中院通过“政府会议纪要倡导、地方金融机构支持、平台公司配合、商业谈判补充”这一“四位一体、分层解决、分段化解”的操作模式,协同解决企业破产与企业家个人连带责任问题,依法豁免企业家个人担保债务18亿余元,给诚信而不幸的个人企业家重生机会。三是“破产不停产”稳定企业运营。淄博中院聚焦“保市场主体”核心目标,依托“生产不停、职工不散、市场不丢、税源不断”为主要特点的困境企业司法救治模式,积极推行“破产不停产”。在管理人监督下,采取资金使用提前上报、主要合同提前审核与随时跟踪、重整专项审计等监管方式,由贵和集团继续自行管理经营。重整期间,贵和集团实现营业收入7.97亿元,净利润2426万余元,成功实现企业资产保值增值,保障了1500余名员工的就业岗位,有力地维护了地方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