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2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巴西、中国、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A4复印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对进口自中国和印度尼西亚的A4复印纸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2017年3月17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发布第2017/34号公告,终止对所有印度尼西亚涉案企业的反补贴调查。2017年4月19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A4复印纸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肯定性终裁,决定对涉案产品征收3.1%~34.4%的反倾销税和7.0%的反补贴税,对进口自巴西、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涉案产品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上述国家分别征收2.9%、12.6%~45.1%、13.4%~23.2%的反倾销税,有效期至2022年4月19日。2020年4月28日,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的A4复印纸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2021年3月19日,澳大利亚决定自2020年4月28日起将进口自中国涉案产品的范围扩大至每平方米67克重~100克重;对每平方米67克重~69克重的A4复印纸征收暂定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2021年7月2日,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及每平方米67克重~69克重的A4复印纸发起第一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立案调查,对原产于巴西、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每平方米70克重~100克重的A4复印纸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附表:澳大利亚对涉华A4复印纸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征税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