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六种降本方法分别是:
(1)价值分析法/价值工程法;
(2)供应商早期介入法;
(3)价格与成本分析法;
(4)标准化法;
(5)集中招标法;
(6)议价直降法。
下面逐一为大家介绍:
—1—.价值分析法
第一种——价值分析/价值工程法。
它通常适用的品类为:标准品、定制化产品、定制化服务。
所谓“价值分析/价值工程法”,是指通过集体智慧和有组织的活动对产品或服务进行功能分析,以最低的总成本实现产品或服务的必要功能,从而提高产品或服务的价值。
价值分析/价值工程法的主要思想是通过对选定研究对象的功能及费用分析,提高对象的价值,用数学比例式表达为如下三个维度:
维度一:价值等于产出除以投入
维度二:价值等于收益除以资源
维度三:价值等于功能除成本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一般这样使用价值分析/价值工程法:
(1)功能提升,成本不变:用于设置进入门槛,保持竞争优势;
(2)功能适当降低,成本大幅降低:适用于成本敏感、功能过剩的产品或服务,从而保持竞争优势;
(3)功能提升,成本降低:适用于所有新产品开发项目;
(4)功能大幅提升,成本适当降低:适用于同质化严重的产品或服务,增加差异化;
(5)功能保持,成本降低:适用于大批量生产的成熟期产品。
例如:A汽油公司需要采购阀门,常规的降本方式是尽可能减少其材料的使用。
但采用价值分析/价值工程法的降本方式是:通过分析,发现阀门75%的成本是在满足次要功能(如防止氧化,固定阀门,包裹阀门等),只有25%的成本与主要功能相关(调节油的流量)。
因此,该公司设计了一套全新的内部管道系统,将阀门包裹在管道内部,取消了次要功能,使得阀门的原材料成本降低70%,大大地提升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供应商早期介入法
第二种——供应商早期介入法。
它通常适用的品类为:定制化产品、OEM产品和ODM产品。
所谓“供应商早期介入”,是指在产品设计初期,采购推荐具有伙伴关系的供应商参与新产品的开发或持续改进,使得供需双方都从中受益的方法。
如图所示,在产品设计初期,70%的成本都是由设计决定的。
我们可以通过供应商早期介入的方式,借助供应商的专业知识、技术优势及模具共享等资源达到成本控制的目的。
(▲产品的成本与开发阶段的关系图)
供应商早期介入的合作模式是,由研发部门与供应商主导设计开发,采购部门负责与供应商确定商务条款、开发费用、签署保密协议、供货保障协议、独家知识产权协议并监控合同的履行。
例如:某公司计划以OEM的形式生产一款UPS产品,于是邀请OEM厂商B早期参与。
在厂商B的建议下,设计工程师优化了物料封装、散热结构和排线布局等,既缩短了打样周期又控制了成本。
—3—.价格与成本分析法
第三种——价格与成本分析法。
它通常适用的品类为:标准品和定制化产品。
所谓“价格与成本分析法”,是指采购了解产品的构成,逐项分析成本的合理性,从而对产品整体价格是否合理做出判断的方法。
针对定制化产品和标准化产品,分析的出发点有所区别。
针对定制化产品,采购通常需要请供应商按照统一的模板分项报价,再核对每个分项成本的合理性;
而针对标准品,分析的出发点是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包括历史价格、竞品价格和潜在供应商的价格等。
例如:我在处理“纸箱”产品的多家报价时,就将纸箱的成本拆分为如下分项,从而确保供应商的报价不会虚高:
(▲“纸箱”成本拆分示意图)
—4—.标准化法
第四种——标准化法。
它通常适用的品类为:定制化产品和服务。
所谓“标准化”,是指对不同的产品或零件选用相同的设计、规格,或降低定制化产品的数量,通过规模效应,达到降本的目的。
在实践中,采购在参与新产品开发时,需要向设计工程师提出建议,推荐优选的部件。如板材、把手、锁、螺丝、螺母等,辅助设计工程师进行模块化设计,做积木式搭建。
例如:位于江门的某车载空调生产厂,对板材和管材做了标准化整合,大大的减少了原材料的型号,也减少了库存积压和资金占用,最终实现了29%的平均降本,效果显著,如下表所示:
(▲板材和管材的标准化整合示意图)
—5—.集中招标法
第五种——集中招标法。
它通常适用的品类为:集团通用物资。
所谓“集中招标法”,是指采购应集中各分/子公司采买的相同物资的采购量,增加议价空间,进而获得应有的降本的方法。
例如:将集团公司的所有办公电脑集中到集团采购部统一采买,会比各个分公司自行购买的议价能力高出很多。
—6—.议价直降法
第六种——议价直降法。
它通常适用的品类为:用量适中、需求稳定且使用频率较高的物料。
使用这种方法议价的前提是:
(1)产品成熟稳定,已经逐年多次降价;
(2)需求量适中,达不到招标的金额;
(3)降本的预期不高,5%以内。
例如:在制造业常用的贴片电阻,使用数量很大,单价很低,企业的总体议价能力不足。
考虑到生产的一致性和质量稳定性,采购就会采取逐年议价的降本方法与供应商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