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某纸品有限公司以进料加工贸易方式向佛山海关驻顺德办事处申报进口印刷纸一批,申报重量6345千克。
现场关员根据风险布控指令对该批货物进行查验,在对其中一托板印刷纸查验时发现,该托板的印刷纸中间部分出现纸张长度明显不一的情况。开拆检查发现,在两沓印刷纸之间夹藏着一包用报纸包裹的物品,打开发现为人民币纸钞。经清点,共有100元面值人民币950张,合计9.5万元。该行为涉嫌违反我国货币出入境管理相关规定。
海关提醒: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企业或个人不得擅自运输国家货币出入境。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方式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等走私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