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在广西督察期间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力度,10月14日,自治区环保厅决定将其中问题特别突出的4起环境违法案件列为2016年自治区挂牌督办案件进行督办,要求各案件必须在12月31日完成查处整改。
这4起环境违法案件分别是:贵港市南风化肥厂环境违法案件、北海市合浦县春光塑料厂环境违法案件、南宁市马山县和发强纸业公司偷排废水案件、百色市区周边多家红砖长和冶炼厂环境违法案件。
以上4起环境违法案件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涉嫌私设暗管偷排废水或废水处理工艺简陋,甚至没有相关生化处理设施,如南宁市马山县和发强纸业公司通过暗管所排放的废水COD浓度最高超标达15.2倍;北海市合浦县春光塑料厂通过暗沟排放的废水最高超标16.7倍。二是利用坑塘露天贮存废水和废渣。三是涉嫌偷排超标废气或无相关处理设施,如百色市区周边多家红砖长和冶炼厂排放废气味道难闻,严重时让人恶心、晕眩、窒息。
自治区环保厅要求各市环境保护局要加强领导,组织力量,根据督办要求,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涉及其它部门的,要及时移送;督促作为主体责任单位的被挂牌督办企业,认真落实整改措施,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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