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某明销售的假冒商标口罩
卖假口罩做足“全套”,两月销售额1600多万元
东莞某实业有限公司是国内著名的口罩生产、销售企业,在中国境内享有“麦特瑞”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2020年5月,董某明从这家公司实际控制人处取得麦特瑞口罩包装盒的设计图,后交给祝某军,委托其负责定制假冒的麦特瑞口罩包装盒、包装箱和合格证。在此期间,董某明多次向广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假冒麦特瑞口罩,并委托祝某军印刷口罩包装材料再交至某处包装出货。董某明再安排王某文对接将上述假冒口罩发货至不同客户手中。不到两个月,便销售过百万只带有麦特瑞商标的假冒口罩,金额高达1691万元。
交货时,董某明还一并提供了虚假的麦特瑞《销售授权书》《检验报告》《合格证》等资料。
2020年7月,公安机关在董某明公司内查获部分印有麦特瑞商标的包装盒及口罩,经鉴定均不是东莞实业公司生产或授权出品的产品。
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三人被判刑并重罚
2021年3月,公诉机关指控董某明、王某文、祝某军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东莞第三法院经审理认为,董某明等三名被告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鉴于被告人王某文、祝某军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
最终,法院视三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分别判处董某明、王某文、祝某军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三年四个月、二年两个月,并处罚金895万元、150万元、7万元,该案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