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洛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获悉,11月30日前,该市将全面清理整改3381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清理整改任务的项目,将一律强制其停止建设或生产。
由于多方面历史原因,洛阳市存在一些未经环评审批、环保验收但已建成或生产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这些项目对该市污染防治和环境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带来诸多隐患。
目前,该市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清理排查任务已全部完成。在排查出的3381个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中,关停类项目153个,完善类项目896 个,整改类项目2332个。该市将按照“关停一批、完善一批、整改一批”的要求,对上述项目进行整治,对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项目,允许其继续生产。
此外,该市对以下项目不予环保备案:项目选址位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不符合保护要求的;装备水平 低、污染治理水平低、污染严重的项目;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隐患比较大且卫生防护距离内涉及居民搬迁未完成的项目;群众 反映强烈的项目;集体研究决定其他不予环保备案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