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各行政区每季度都要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这是记者从近日召开的珠海市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的。此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珠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正式“祭出”治水大招。
方案制定了十条主要治水措施,可谓水污染防治珠海版的“水十条”: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十大措施每条下列若干项具体举措,共36项具体举措。
该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持续保持全部达到或优于III类;全市地标水水质保持优良;对于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水体断面,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完成省规定的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地下水和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远期工作目标则明确,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高标准稳定达标,形成良好的地表水水生态系统;到2050年,全市主要河流水质达到III类。
为狠抓工业污染防治,方案提出,年底前要全面清理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手续不健全、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业企业,并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回潮”。同时,还将专项整治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行业等十大重点行业。
方案要求理顺价格税费。提出完善水价改革机制,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前不久,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排查结果显示,广东黑臭水体数量242个。方案对整治珠海黑臭水体提出了明确要求:对珠海建成区内造贝排洪渠、南屏东排洪渠、鸡山排洪渠、东岸排洪渠、三灶北排河等5条黑臭水体落实责任,编制整治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2016年底完成上述黑臭水体整治任务。全市各城镇每年整治一条以上黑臭河涌;到2017年底,完成并建成区内黑臭水体整治任务,2018年底,全市范围内黑臭水体基本得到消除,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方案还要求加大资金投入,拓宽投融资渠道,“以奖促治”保护水环境。在全社会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推行节水环保的绿色生活风尚。
“珠海蓝天很蓝,碧水还不够碧,要加大力气补齐这块生态环境短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小龙要求设立专门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时间进度、责任单位,制定年度目标,把各项“治水”任务指标项目化,抓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