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根据《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通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鼎新电子玻璃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成为山东省节能突出贡献企业,各奖励100万元。
10月14日,经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批准,将财政拨付1245万元,用于表彰奖励2014年度为全省节能降耗作出贡献的企业和优秀成果。
山东省经信委主任钱焕涛介绍,“十二五”期间,山东省万元GDP能耗降低目标为17%,前四年累计下降16.7%,完成了目标进度的97.8%。今年5月,国家对山东省节能工作进行了现场评价考核,确定山东省2014年节能目标考核结果为完成等级。按照省考核办法,经对各市和省直部门节能考核,2014年17市全部为超额完成等级,20个省直部门也都完成了节能目标任务。
在此节能考核的基础上,根据《山东省节能奖励办法》,通过专家评审、社会公示,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昌邑石化有限公司、山东泉林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鼎新电子玻璃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成为山东省节能突出贡献企业,各奖励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