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旬邑县城关中学印刷厂生产不合格课业薄册,产品质量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咸阳市市场监管局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130元,并处666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企查查数据显示,旬邑县城关中学印刷厂成立于1984年10月8日,注册资本为12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明凯,经营范围包括加工销售各种帐表、学习作业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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